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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您在肥西網給縣委書記留言,咨詢公務員工作調動程序問題。肥西縣回復如下:
經查,《肥西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調動程序》(肥編〔2014〕4號)中規定:“縣外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調入肥西縣相應單位工作的,需本人向縣委編辦提出申請,附調動的事由、個人簡歷、調出單位同意調出和接收單位同意接收的意見,公務員身份的,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,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;副高以上職稱、緊缺人才和專業、研究生學歷者,根據工作需要可適當放寬要求……縣委編辦會同組織、人社部門進行審核后,報縣編委會,經縣委編委會研究同意后,由縣組織、人社部門向對方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商調函和進行考察。”有關步驟請參考以上內容。
感謝您的留言!您也可以直接登錄人民網《地方領導留言板》,在“肥西縣委書記”欄留言,有關部門將按照要求認真調查核實并予以回復。